2009年7月7日星期二

忘了发的blog

昨天真TMD的痛快!!好久没这么痛快过了!决定今天再来!

手痛必然还在,不过部落格还是得写!!慢点又何妨?

喜欢人?是真的有啦!反正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!就公开的说吧!!反正已经是过去式的。TMD,原本真的对他超喜欢的,可是人总会有缺点,他的缺点就是花!真的很花。据我所知,TMD这个用X头想东西的男人,过去已经有TMD 7个女友,TMD我一个男朋友都没有试过!(那个不算!kent你知道我说的。)TMD,你还小我2岁!!我真TMD不爽!!小心花柳啊!

现在你已经有女朋友了,干嘛还要招惹其他女生??(不是我,听说还有个叫“铃”的女生喔。)

你最大的错就是⋯⋯扭伤我的手!!TMD还不道歉!!!不好意思,你已经得罪一个天蝎座的最佳代表!!!所以,虽然在现实中我没办法对你作出什么,不过在我的部落格我就是王!(沉醉在自己世界里的家伙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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