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問我甚麼時候開始沒有關注別人的網誌習慣。
老實說,我覺得看了也沒有多大改變的,所以不看就是。
我是一個愛恨分明得不得了的人。
我愛的人,會不停的掛嘴邊,
到哪裡都會講,做甚麼都會想。
但是我如果給我恨的人,
哼哼,
放心,不會對你帶來甚麼負面的報復的。
我不喜歡報復,
只是這個人從此連陌生人也不如,
跟空氣,不,連空氣都不如。
他不再得到我的注意,就算受傷也不會。
他不會得到我的關心,就算死了(可能比較嚴重啦)也不會!
遇到陌生人我會微笑,點頭,或者其他。
但這個人不會得到這些。
如果陌生人受傷,我會給他療傷(前提是不要太傷啦!最多給你打電話咯!)。
這個人就是死了,也是活該的。
真的連空氣都不如了。
我說,知道我為甚麼這麼生氣嗎?
自己回想吧!
當初我也曾經這麼對過一個人。
就是你把我鎖在我房間外!!
我的房間也!
你這樣對我?!好!
很好!
非常好!
你這個混蛋,王八蛋。
拿我的褲子丟我臉!!
我不唱你是因為不要讓人家覺得是我在欺負你!!
你可以選擇搬出去啦!
這麼老了!好心啦!
你看你大嫂,已經生孩子了!
你呢?
出去啦!!!負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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